退貨或更換政策
1. 除下述規定外,概不接受退貨或更換貨物。
2. 倘閣下訂購的商品出現故障、有缺陷或損壞(並非閣下的錯失),或商品並非閣下所訂購,可於收貨日期的十四(14)天內退貨或更換,惟需:
2.1. 商品未經使用並處於原先出售的狀態,連同與貨物提供的所有零件及配件,包括說明書、證書、標籤、標記、消耗品、袋及盒;
2.2. 商品的包裝必須處於交付予閣下時的狀態;
2.3. 退貨或更換的要求寄送至我們的客戶服務代表,商品已退回予我們;及
2.4. 閣下同意及接受,是否接受商品更換須視乎存貨供應。
退貨或更換安排
3. 如客戶發現上述情況而需進行退貨或更換,客戶可經以下方式聯絡我們的客戶服務部:
(辦工時間:星期一至五 早上9時至下午1時,下午2時至6時。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休息);
4. 我們的客戶服務專員會提供退貨及更換的進一步訊息;
5. 一般的情況下,我們均不接受退款要求。在特殊情況(如,但不限於,缺貨引致不能安排更換有缺陷的商品)下,退款安排會於我們確認後三十日內完成。客戶服務專員會通知詳細安排。
6. 我們保留一切權利,可於任何時間及不時終止或更改上述政策及安排,而無需作出通知。如有任何爭議,我們的決定將是最終及具決定性。